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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食物中毒
标题:
什么是化学性食物中毒?
内容:
主要是因为不小心吃进了有毒化学性食品而引起的中毒,如亚硝酸盐中毒、农药中毒、假酒中毒等。
关键字:
化学性食物中毒特征
标题:
化学性食物中毒的特征
内容:
化学性食物中毒的特征主要有: ⑴ 发病快。潜伏期较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少数也有超过一天的。 ⑵ 中毒程度严重。 ⑶ 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品无特异性,多为误食或食入被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而引起,其偶然性较大。
关键字:
农药中毒
标题:
农药中毒
内容:
在我国,常引起食物中毒的农药是有机磷类农药中的甲胺磷,是我国目前使用最广、用量最大的杀虫剂。一般性状为油状液体,具有类似大蒜样特殊臭味,其毒性很强。 中毒后一般在2小时内即可发病,误服农药的可立即发病。瞳孔缩小、肌肉震颤。轻度中毒表现有头昏、头疼、恶心、呕吐、全身无力、胸闷、多汗、流口水、流泪、视物模糊等。严重者还会出现腹痛、腹泻、呼吸困难、昏迷,甚至死亡。 预防措施: 1.使用完的农药包装不要随便废弃,要进行深埋、焚烧等处理。农药须严格保管,并做好“有毒”标记,不要与食物混存、混运。 2.装过农药的瓶子等容器绝对不能再盛放食物。 3.喷洒农药须遵守安全间隔期,如防治果树害虫,必须在距收获30天前使用。 4.不要吃被农药毒死的鸡、鸭等各种家禽、家畜。 5.配药、拌种的操作地点应远离畜圈、饮水源和瓜菜地,以防污染。 6.喷洒农药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喷药后须用肥皂洗净手、脸。 7.从市场上购买的蔬菜、水果要用清水短时间浸泡并反复冲洗。水果宜洗净后削皮食用。有条件者可使用能去除农药残留物的专用洗涤剂。 8.加强农药管理,不要与食物混合摆放,农药包装应标识清楚,专门的地方摆放,不要置于孩子能拿到的地方,以免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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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中毒
标题:
亚硝酸盐中毒
内容:
亚硝酸盐是一种氧化剂,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有多种用途。许多蔬菜里亦含有较多的硝酸盐及亚硝酸盐,如小白菜、青菜、韭菜、菠菜、萝卜叶中,有些井水亦含有亚硝酸盐。 (1)中毒原因:因直接误食亚硝酸盐或进食含有亚硝酸盐的腌制品或是进食腐败变质的蔬菜引起的中毒称为外源性亚硝酸盐中毒,误食亚硝酸盐纯品一般在10分钟发作。由于进食含有大量硝酸盐的蔬菜,在肠道内硝酸盐经细菌还原为亚硝酸盐引起的中毒称为内源性亚硝酸盐中毒,又称肠源性青紫症,也就是民间俗称的“乌嘴病”。发病多在1-3小时出现,最长可达20小时。发生群体性亚硝酸盐中毒多因把亚硝酸盐当食盐所致,常见于工地食堂及餐饮业。 (2)中毒表现:主要表现为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等全身性紫绀,以及与紫绀严重程度不相一致的缺氧。同时伴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可出现意识丧失、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死亡。 (3)预防措施:主要是到正规商业网点购买食盐,千万不要购买私盐,不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集体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餐饮单位经营管理者要加强内部管理,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严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亚硝酸盐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执行,对盛装亚硝酸盐的容器进行醒目的标识,并妥善保管,以防误用。对各类人员进行亚硝酸盐中毒知识培训,特别是厨师和餐厅、食堂管理人员,应具有预防亚硝酸盐中毒的常识,防止误将亚硝酸盐当食盐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的地方应与食品、炊具、饮用水严格隔离,盛放亚硝酸盐的容器须加明显标签,以避免误用。严把口入关,做到“五不吃”: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隔夜菜和变味的剩饭剩菜;不吃在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吃劣质熟食品(特别是外观鲜红的肉制品);不吃腌制时间不足9天的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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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源性紫绀;肠源性青紫病
标题:
什么叫肠源性紫绀或肠源性青紫病?中毒的原因?预防原则?
内容:
短时间摄入大量含亚硝酸盐蔬菜而引起的植物中毒称为肠源性紫绀或肠源性青紫病。 中毒原因: (1)摄入含有大量亚硝酸盐的食物 亚硝酸盐较硝酸盐的毒性大,摄入0.3-0.5g纯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致死量为3g。新鲜蔬菜中亚硝酸盐含量相对较少,在贮存过程中一旦开始腐烂,亚硝酸盐含量就有显著增高;新腌制的蔬菜,在腌制2-4天亚硝酸盐含量增加,20天后又降至较低水平。 (2)在一个时期内集中吃大量叶类蔬菜,如菠菜、小白菜。 预防: (1)妥善贮存蔬菜,防止腐烂,不要在短时间内集中吃大量叶类蔬菜,食剩的熟蔬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长时间后再食用; (2)腌菜要腌透,至少要20天以上再吃; (3)搞好厨房卫生,特别是锅和容器必须洗刷干净,不饮用过夜温锅水等。
关键字:
酒精中毒
标题:
酒精
内容:
化学名乙醇,是一切酒精饮料的主要成分,也是常用的有机溶剂。 (1)毒性:乙醇抑制大脑皮质的高级活动,大量时还能对周围神经产生抑制作用。长期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可引起大脑皮层功能紊乱、智力减退、注意力不易集中、记忆力减退、判断力下降等。乙醇有肝脏毒性,可引起中毒性肝病。对消化道有刺激作用,可导致胃和十二指肠溃疡。人对酒精的耐受量有较大的差异。 (2)中毒表现:饮酒后可出现脸红、心跳、头痛、头晕、呼吸加快、语无伦次、含糊不清、昏睡等。大量饮酒可引起无力、恶心、呕吐、腹痛、嗜睡。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胸闷、心慌、皮肤黄染等表现。 (3)紧急处理:一般醉酒可不必治疗。口服大量乙醇者可手法催吐或洗胃。但应注意保暖,昏睡者要采取昏睡体位,以防吸入性肺炎。出现中毒表现者需到医院治疗。 (4)中毒预防:预防中毒发生的最有效方法是避免过量饮酒,特别是空腹大量饮酒。
关键字:
味精中毒
标题:
味精
内容:
又名味素,化学成分为谷氨酸钠。味精是食品增鲜剂,最初是从海藻中提取制备,现均为工业合成品。 (1)毒性:大量研究资料表明,常规食用量对人体无害。 中毒表现:部分西方人在进食富含味精的食物2小时内,出现头痛,面红,多汗,面部压迫或肿胀,口部或口周麻木、胃部烧灼感及胸痛等症状。此现象多出现在中餐用餐后,因此有些西方人将此现象称为“中国餐馆综合征”,但此现象和进食味精的关系至今未能证实。 (2)紧急处理:误服过量味精后勿须特殊处理。出现“中国餐馆综合征”者也可口服维生素B6,每天50毫克。 (3)中毒预防:可以放心食用味精,但不要使用量过大,一般每天每人食用量不要超过20克。
关键字:
瘦肉精;瘦肉精中毒
标题:
瘦肉精中毒的临床表现?
内容:
中文名:瘦肉精;克伦特罗;盐酸克伦特罗;盐酸双氯醇胺;克喘素;氨哮素;氨必妥;氨双氯喘通;氨双氯醇胺 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粉末,无臭、味苦,熔点161℃,溶于水、乙醇,微溶于丙酮,不溶于乙醚。 用途 瘦肉精是一种β2-受体激动剂,90年代初国外曾用于饲料添加剂,后因人的不良反应而被禁用。国内养猪户不顾农业部的规定,为了使猪肉不长肥膘,在饲料中掺入瘦肉精。猪食用后在代谢过程中促进蛋白质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了猪肉的瘦肉率,因此称为瘦肉精。 毒理简介 克伦特罗能激动β2-受体,对心脏有兴奋作用,对支气管平滑肌有较强而持久的扩张作用。口服后较易经胃肠道吸收。 作平喘药口服成人20-40μg/次,3次/日;儿童5岁以上5-20μg/次,3次/日。 人(女性)经口TDLo: 4600 ng/kg。小鼠静脉LD50: 27600 ug/kg。 临床表现 ⑴ 急性中毒有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动,有手抖甚至不能站立,头晕,乏力,原有心律失常的患者更容易发生反应,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心电图示S-T段压低与T波倒置。 ⑵ 原有交感神经功能亢进的患者,如有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上述症状更易发生。 ⑶ 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引起低血钾,从而导致心律失常。 ⑷ 反复使用会产生耐受性,对支气管扩张作用减弱及持续时间缩短。 虽然克伦特罗残留的毒作用为轻度的,但美国FDA研究表明,应用拟交感神经药者或对前药过敏者,对克伦特罗的反应要比正常健康个体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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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质食用油中毒;“哈喇”油中毒
标题:
变质食用油
内容:
食用油长期贮存可出现“哈喇”气味和味道。大量食用“哈喇”油可引起中毒。 (1)毒性:食用油贮存过程中,在光、热及细菌作用下,油中的甘油三酯分解为甘油和脂肪酸,后者可进一步氧化成为过氧化物、酮类、醛类等,所产生的多种物质混合出现“哈喇”味。形成的有毒物质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也可引起神经系统及肝脏损害。 (2)中毒表现:进食后可很快出现胃部不适,但严重表现一般出现在进食后数小时至10余小时,出现恶心、呕吐、剧烈腹痛、水样腹泻等,可引起脱水,多伴有头痛、头晕、关节和肌肉酸痛等。部分患者有体温增高。 (3)紧急处理:停止食用“哈喇”油。口服活性炭50克。多饮水。如出现严重的消化道症状或其它表现者要及时到医院诊治。 (4)中毒预防:密封、避光能够增加食用油的保存期。贮存食用油(尤其在夏季)时,每公斤油中加入维生素E 200~300毫克可延缓变质。不要食用变味的食用油。
关键字:
氯丙醇
标题:
鸡精、方便面调料、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及配制酱油中存在那种污染物?污染状况如何?对人体有哪些危害?各个国家的限量标准如何?
内容:
存在氯丙醇。 在许多国家市场中的酱油样品中连续检出高水平三氯丙醇 危害:早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就发现氯丙醇能够使精子减少和精子活性减低,使生殖能力减弱,并且有潜在致癌和肾毒性。 限量标准:加拿大为1㎎/㎏;欧盟各国0.0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