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劳动法”,构建和谐职工关系
发布时间:2007-09-29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出台后,必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带来重大调整,同时,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将面临重大挑战。
成都市血液中心领导高度认识到新《劳动法》颁布的重要意义,一方面要求具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领会掌握新法实质,做到学以致用,减少劳动纠纷。另一方面部署新法的推广应用,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人事科和中心工会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培训班,中心工会为每个工会小组购买了《劳动合同法》,于9月21日组织工会小组长集中学习了一天,组织人事科也在10月份的职工政治学习中安排了《劳动法》专题学习,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劳动法》的精神和内容,努力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此提升职工关系管理,让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新《劳动法》中得到更好地履行和维护,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职工关系。
组织人事科
200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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