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工作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06-03-29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川卫办发〔2006〕54号)精神,同时结合新的《血站管理办法》,血液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要求各科室认真做好涉及检查内容的各项准备,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
2006年3月7日,市血液中心接受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后,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有关领导对中心整个采供血业务工作的规范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细节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执法监督所提出的问题,中心领导立即召开了质量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有关科室尽快制定出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血液安全管理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同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采供血工作的监督管理。
2006年3月7日,市血液中心接受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后,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有关领导对中心整个采供血业务工作的规范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细节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执法监督所提出的问题,中心领导立即召开了质量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有关科室尽快制定出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血液安全管理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同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采供血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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